1 范围


本标准规定了在不破坏建筑结构及内部设施、设备的条件下,采用热烟试验法测试建筑防排烟系统所需的试验装置、试验程序和安全防护要求,以及产生定量烟气和确定热烟试验火灾规模的方法。
本标准适用于在空间结构特殊、防排烟系统设计复杂的建筑中实施的热烟试验,如:中庭、工厂、货仓、百货商场、购物中心、复杂办公建筑以及体育娱乐中心等其他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、隧道、地铁、车站、航站楼等交通枢纽建筑和大型地下建筑。
热烟试验的相关数据还可用于烟流模拟软件的验证。

目录导航